Sunday, April 02, 2006

第一張告票

已領有駕駛執照八年的我,今天終於收了第一張罰款告票。

中午開車到沙田河畔吃飯,通常我們把車停在食肆旁。今天在路口右轉時,身旁就有一輛“鐡馬”走在車前指示要我停下來。心裏當然知道爲什麽,那路口是不准右轉的,結果這個lunch比平常貴$450。(在右轉前,已經先查看四周,可惜...)

本來阿Sir可以不抄牌作口頭警告(人家第一次嘛,比次機會啦!),但跟在我後面的車因在這路口不止右轉而是U-turn到咪錶位,已被阿Sir攔截及抄牌,所以阿Sir說沒辦法。

註:阿Sir給的罰款告票裏,還有一張定額罰款一覽表,好奇地看了一會。
  1. 如駕駛時沒有帶駕駛執照,要罰$320。(若沒有帶身份證呢?)
  2. 但如不出示駕駛執照,都要罰$320。
  3. 前座乘客或十五嵗以下的後座乘客沒繋上安全帶,司機被罰$230。